旅游学院关于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17-09-29动态浏览次数:181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的通知》,2018年学院接收部分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为了切实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接收2018年推免生。

  3. 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术型研究生接收2018年推免生人数不超过5人。

  二、组织机构

  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学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考核及复试工作。

  三、接收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具有推免生推荐资格高等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四、接收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具有推免资格本科学习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所有学业成绩合格;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记录、无有效期内处分;

  4.具有良好的学术专长和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各种荣誉称号获得者、学习奖励获得者和在学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者。

  五、接收流程

  (一)报名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9月28日起可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照网站要求登记注册,查询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未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报名、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推免生将不得被录取。

  (二)发送复试通知

  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学院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三)复试内容、方式、时间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2、复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时间:9月30日-10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4.需携带材料:

  (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

  (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5.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报复试结果。学院将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研究方向及导师等信息填写《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7.体检: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

  (四)公示

  学院将参加复试的全部学生的复试成绩、研究方向等信息报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取

  学校对复试合格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接收待录取确定录取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其它

  1.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双向选择”进行就业,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2018年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受到纪律处分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并在规定时间内正常报到注册入学后,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4.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本人负责。

  联系人:国樱     联系电话0931-7975038    

 

                          旅游学院

                      2018年9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