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细则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15-09-01动态浏览次数:220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旅游学院实际情况,经旅游学院分学位委员讨论,制定《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细则》。

    一、招生

    (一)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学院每年向学校报送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命题

    学院每年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确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复试命题人选,命题人选要严格保密。

    (三)阅卷

    学院每年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统一要求,由学院分学位委员会讨论确定研究生入学考试及复试阅卷人选,阅卷人选要严格保密。

    (四)复试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院院长、书记和分管院长负责。学院招生秘书将上线(国家线)考生初试成绩及初试人数向分管院长汇报,分管院长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上报院长和书记审核。复试中的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负责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基本理论、实践技能等综合能力、总体素质的考核。

    复试结束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

    (五)暂停招生

    学院研究生导师或指导的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导师暂停一年招生:

    1、不符合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相关招生条件者,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最近三年内出现所指导的两名及以上学生盲审不通过者,暂停一年招生;

    3、连续两年出现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答辩不通过者,暂停一年招生;

    4、连续两年未被学生选取的导师,第三年暂停招生一年;

    5、研究生导师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论文若在今后的论文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暂停一年招生;

    6、研究生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若出现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经查实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者,暂停一年招生。

    二、培养

    (一)导师分配

    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名单在入学后第一学期由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后确定。一年之内如出现指导等其他问题,学生可以申请调换导师。兼职导师当年度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

    (一)教学督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对研究生日常教学的检查。

    (二)排课与开课准备

    任课教师排课由学院研究生秘书配合分管院长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学校公共课及研究生导师的实际情况进行,研究生导师应配合学院的研究生工作,有特殊情况需的提前说明。

    (三)课程停开或缓开

    凡列入研究生课程表“课程设置”的课程,各任课教师应按时开出。因故需缓开或停开的要求在开课前一月(不含寒暑假)写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缓开或停开原因。如缓开应在不影响教学计划的情况下安排另一开课时间;如停开,应保证培养方案中有足够的学分数。报告需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签字后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缓开或停开。

    (四)调课或停课

    任课教师应按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教学任务,对教学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得任意调课或停课。凡在研究生院课表中排定的课程,任课教师须严格按课表规定时间、地点上课,不得任意更改,不得缩短学时。任课教师如有特殊原因需“调课”,应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研究生院批准;研究生秘书负责通知上课学生。若因突发事件临时调课,任课教师自行通知上课学生,并补足课程学时数以保证教学质量,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五)考勤

    研究生导师在开学前应打印学生名单与考勤表,严格研究生的上课考勤。

    (六)成绩上报

    研究生的课程成绩须在课程结束后的下学期一个月内上报研究生成绩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课程论文格式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课程论文在学院保存6年。

    (七)研究生中期检查及开题报告

    研究生中期检查时间为第三学期。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按照《培养方案》审核成绩,导师在《西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检查表》签署导师意见。研究生开题在研究生毕业一年前进行,导师及开题组组长签字,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签署学院意见。研究生开题结束以后,须根据导师组的修改意见完成论文的修改工作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八)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

    1、研究生撰写毕业论文期间,导师派学生去外单位作学位论文的,须向学院备案。

    2、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撰写指导;

    3、研究生撰写的毕业论文在学术不端行为查重前、毕业答辩前须经导师签字同意方可进行查重和答辩。

    三、其他

    1、研究生转专业、转导师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完成。具体程序遵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

    2、 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研究生导师通报研究生思想状况,及时通报研究生贷款、缴费、奖励及处分情况,就研究生重大事项征求导师意见。

 

    本条例即日起实施,各项内容若与国家及学校的文件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及学校的文件或规定为准。

 

                                   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