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学习生活辅导室管理制度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13-07-12动态浏览次数:196

一、学习生活辅导老师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不得迟到、早退,要按时到岗接受来访者来访。
二、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自助。
三、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营造温馨的空间。
四、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
五、“阳光空间信箱每周二、周五各打开一次,咨询信件保证一周内回复,同时做好存档。
六、做好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七、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提高辅导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八、辅导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500--1730
九、每天的辅导老师按具体的工作安排进行值班。
十、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旅游学院学生学习生活辅导室
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