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饭店业培训与发展中心业务范围与工作流程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13-09-13动态浏览次数:123

为适应国家把旅游业定位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迫切需要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创新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模式,全面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为此,甘肃省为加快旅游人力资源开发,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队伍。依托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整合国内外旅游研究和教育专家及师大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和甘肃省其他旅游相关院校师资,成立甘肃省饭店业培训与发展中心,为保证基地的高效运行,特制订业务范围和工作流程如下:
一、业务范围
(一)承担甘肃省旅游行政管理队伍的培训,以及相关政策,文化、法规、管理的常规培训,涉及的人员包括各市州、县市旅游局长、各类旅游企业部门职业经理、管理人员及一般业务人员。
(二)对景区、景点管理,业务运营、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企业服务与管理方面的培训。
(三)旅行社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宾馆饭店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
(五)中职、高职、中专师资培训。
(六)专题培训。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旅游局年度工作要点、甘肃旅游产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制定人力资源专题培训计划并予以落实。
(七)其他有关方面的培训。
二、业务流程
(一)任务承担:以政府、省旅游局为委托主体,各级旅游局为辅助和补充,基地接受各类培训任务。基地也可以根据甘肃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策划、设计培训计划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培训任务确定后,在基地领导下,通过研究工作任务,设计出培训方案、编排教学计划、配置教学大纲、教材、师资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专门的培训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团队落实培训工作。
(三)实施:培训班开课前一周联络好西北师范大学专家楼食宿,配备好班主任,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下发培训通知、课程表,完成通知、报到接待、入学教育、授课、研讨、考察等工作工程,对培训过程实施全程跟踪管理。
(四)考核:每期培训课程结束,根据培训类型、性质和特点制定考核方案,检测培训的绩效。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对成绩优秀,综合表现良好的学员予以奖励。
(五)培训总结:每期培训班教学流程结束,要及时进行总结,向委托单位提供成绩单、培训小结等相关资料。争取每年召开一次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方面的研讨会,每年发布一册甘肃旅游人力资源调研报告。
(六)档案和培训信息管理:建立培训档案和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培训跟踪反馈工作,以完善培训服务流程,提升培训质量。
三、经费来源
(一)以培训委托部门专项培训经费为主,以培训对象按培训收费标准支付的费用为重点,以西北师范大学及旅游学院配套和自筹资金为辅助,提供培训经费保障。
(二)经费使用
经费根据节约、高效、合理的原则使用。可以有两种模式:
一是甘肃旅游局将每期培训经费一揽子打入基地在西北师范大学财务专用账户,实行报账制,按照实报实销的原则进行预算和开支。
二是培训收费制,按照每期培训班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基地向培训对象收取相应的费用,完成培训计划。
四、师资队伍结构及成员组成
基地的培训教师以弹性师资队伍建设为原则,组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水平高的师资队伍,打造甘肃旅游教育和研究的专家库。
专家师资库的组建:组建一支40—50人的专家教学团队,其学缘结构以经济、文化、管理、教育、社会学等专业人员为主,在全国、甘肃省范围内以4:6的比例予以配置;国内、省内著名专家学者由省旅游局或基地直接聘用为客座教授、研究员双重身份的专家成员。
五、报酬
基地给培训教师按课时给予相应报酬,召开研讨会、撰写旅游人力资源调研报告、旅游培训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题研究报告,根据工作量定性和定量评价、评估,予以支付专项研究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