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2018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8]29号)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推荐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加2018年甘肃省选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8年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李发舜
副组长:把多勋 谢致远
成 员:梁旺兵 王 瑞 郭 星 孔凡瑶
二、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8年优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三、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党爱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3、应届毕业本科毕须具备: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截止报名时);②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四分之一;③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2018年7月上旬之前));④无定向、委培、签约工作单位;⑤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③④三项,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选调生制度是国家为做好培养年轻干部工作,为党政干部队伍储备后备人才的重要工作,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择优选拔,宁缺勿滥。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学生的行政能力潜力。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下达的指标,学院组织对行政能力潜力的考核,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考核,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考试科目为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100分。
(2)面试
主要考察形象气质、语言表达、逻辑思辨和知识储备等,满分100分。
3.名单确定
2018年学校下达我院本科生指标共7名。学院将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推荐名单。
五、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即日起至2018年5月14日中午12:00之前,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5月16日,学院研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上报学校审核。
附:《关于推荐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参加2018年甘肃省选调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