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关于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旅游学院发布时间:2013-09-13动态浏览次数:97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关于2013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旅游学院9月13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和原则如下:
一、2013年被我校录取且文化课在各省(市、自治区)重点线以上或线下10分(含10分)者可申请转换专业。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应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及单科成绩要求。
三、学生须在文史类、理工类同类专业之间申请转换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四、身体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
五、凡在申请填报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转专业资格。